1、 开户:新建公积金单位凭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单位代
码证,填写好建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登记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交结算大厅开户,并预留印鉴卡一张。
2、 缴存:单位缴存公积金有两种方式:特约委托收款、支票或现金送缴。
3、 采用特约委托收款的, 需与公积金分中心签订特约委托收款协议。
送缴公积金的单位,将款项缴入“公积金分中心”在建行和工行开设的专户;收款单位“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德分中心”。
4、 缴存额调整:每年单位按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主动调整缴存额。遇缴存率等发生变化,“公积金分中心”另行发文通知。单位先到“公积金分中心”结算大厅打印汇缴清册空白表,填好调整后的缴交额送结算大厅。
5、 变更:单位遇职工人数发生变化于当月15 日前填写好变更清册到结算大厅变更。
6、 转移:职工调动到本市另一单位工作,向所在单位索取《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填写好有关内容并加盖转出单位财务印鉴章后,到住房公积金结算大厅办理转移 手续。调往杭州市所属中心的,还要到调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确认单》,应提供转入单位名称及其公积金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