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手续

2010-09-30 10:25   来源:www.ptgjj.com   分享到:

一、公积金提取、转移
(一)申请人结婚证上的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符的,如夫妻户籍关系在一起,且户口簿上信息与身份证上信息一致,提供户口簿即可,不须补办结婚证(贷款业务中需补办结婚证)。
(二)夫妻以同一理由申请公积金提取时,在同天同经办受理的,只需提供一套提取原因材料。夫妻提取档案仍各自建档,经办人须在无提取原因证明材料一方的档案中注明“夫妻同时办理,提取证明材料见NO、XXX档。”
(三)因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职工,不能亲自来办理提取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必须由被委托人代签承诺书,提取款项必须转入被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四)申请人偿还异地住房贷款,其还款明细加盖所在贷款银行业务章即可。
(五)申请人购二手房且购房时间未超过一年的,其房产证中注明房屋已抵押(不含公积金贷款)。可按购房规定予以办理提取公积金,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交易总额与首付款的差额部份。
(六)非父母或子女关系的多人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除提供原规定材料外,只须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提取的金额不超过其按份或按比例计算的实际购房支出。
(七)在本市辖区内有多个户头的职工,经核对账户上身份证信息一致的,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写明转移原因,不再收取调动证明。
(八)未婚的证明材料,由职工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职工个人当面签署的未婚声明(离婚未再婚的须提供离异证明,丧偶未再婚的须提供丧偶证明)。
二、公积金贷款
(一)房地产开发公司报送的报备材料
取消收取地价款结算方式说明及实际缴款凭证,项目立项批文、相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个贷材料
1、取消收取借款人及配偶的户籍证明(有涉及共同还款需身份证明的除外)。
2、借款人材料提交后,要改贷款年限(符合公积金贷款年限条件),由借款人签写申明即可,不需重新填写申请审批表。
3、借款人贷款已审批但尚未到委托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提出在政策规定内调整贷款额度或年限,可予以撤销原审批并重新申请报批。
4、 借款人及其共同还款人的征信认定。按照新修订的《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予以适当放宽,具体为:(1)在申请时点两年之内取得或续存的各类贷款,单笔 连续逾期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不超过6期(含); (2)申请时点两年前取得或续存的各类贷款,单笔连续逾期不超过6期(含)累计逾期不超过12期(含);(3)单笔信用卡借支,逾期不超过6期。”(4) 当前各类贷款或预支没有逾期欠款的。(5)高校毕业生在学期间申请助学贷款出现逾期,若贷款已结清,可予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5、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方式在原来等额本息方式上再增加等额本金偿还方式,具体偿还方式由借款申请人自行选定。
6、本通知自二0一0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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