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以下三项计算的最低值: 1、借款人及其房产共有权人离、退休年龄内所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价款的70% 注:①贷款期限加上该房屋已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不超过购建房总价款的50%; ②职工(含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曾经在2003年1月1日之后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者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购建房屋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购建房总价款的60%;职工(含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曾经在2003年1月1日之后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购建房屋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购建房总价款的50%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限额。 自2010年5月1日起,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建房面积为90M2(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为可贷额度的70%,购建房面积为90 M2以上144 M2以下的,贷款额度为可贷额度的60%,购建房面积为144 M2(含)以上的,贷款额度为可贷额度的50%。 由于您未提供您的出生年月、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面积等信息,无法帮您测算。请电话咨询:8229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