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是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单位不给编外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这个是否违法,我在网上查询过,
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单位不给缴纳,我该怎么样申请行政投诉。
管理中心回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您应以书面实名向我中心反映并附上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单等证明材料。我中心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向您单位核实情况后,再向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