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为别人担保后,可以取出偿还房贷吗

2010-05-27 17:24   来源:三明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因朋友购房,我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在2004年帮朋友担保,后本人2005年购房,想支取存折内的公积金用于还贷,但管理中心人员说担保后的公积金不能支取,我想问一下,现在的政策是否允许支取了,是否一定要等朋友的贷款偿还完了才能支取吗?敬请答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在征得同一借款户的其他担保人同意后,当借款人及其房产共有权人、其他担保人账户下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达到借款余额70%的,经本人申请,中心审批可解除其担保责任,解除其担保责任后,符合支取条件的可支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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