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支取

2010-03-01 00:12   来源:三明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老公在泉州,他用他的泉州公积金贷款买房,而我的公积金是在莆田缴交的,现在我能不能在偿还贷款满一年后一年提取一次我莆田公积金余额用于还泉州公积金贷款本息吗?如果可以需要提供哪些相关材料呢?谢谢! :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需在偿还贷款满一年后(即连续还贷满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需提供购房合同及不低于20%的首期交款税务发票、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对账明细单(或还贷款存折)、身份证、结婚证。借款人(含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还款总额。 以上政策是莆田市公积金政策(对夫妻两地分居家庭),三明是不是这样的政策?急!!!

管理中心回复: 对于第一个问题您要向莆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对于夫妻两地分居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市政策与莆田的类似,如有不详之处请拨打电话0598-895610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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