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2007-12-01 00:00   来源:济源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一、对象: 具有济源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连续足额交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自建住房的,须持有市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二、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 2、接近离退休年龄的职工,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其所要离退休的时间; 三、贷款额度 1、不超过所购房产合同价70%,并且同时不超过房屋评估价的60%。 2、夫妻双方都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可凭有效证明共同享受一次最高限额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5万元,只有一方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其贷款最高限额为10万元。 四、购房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1、购房合同、发票原件各一件; 2、购房合同、发票复印件各2份(A4) 3、审批表2份(统一格式) 4、借款人、保证人收入情况证明各2份(统一格式) 5、结婚证复印件2份(或未婚证明)(A4)   6、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两个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四人印在一张A4纸上)2份 另外: 1、单位集资房,提供分房名单(需调查核实) 2、购二手房,提供房产过户手续(房管局出具交易合同,  税发票) 3、保证人的条件同借贷人。  资料准备齐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贷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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