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房子是在商业银行贷的款,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也没有提取过公积金,昨天我去提取,结果不让我提取,说我有几次银行逾期记录,我又不是到公积金贷款,我提取自己的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而且我又不是故意逾期的,也是因为还贷压力大不得已才逾期的,为什么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置了这么多障碍呢,我也看了国务院的文件,国务院的文件是只要是用于归还贷款就可以提取,没有娄底这么多条条框框.娄底的公积金管理应该是解决民生问题还是为民生带来了需要不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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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回复:
您好!无论职工在哪贷款都应该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并在贷款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如果出现连续3次(含)以上,累计6次(含)以上不按时还贷的情况,都会自动记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中,将会影响借款人今后几年里在金融机构(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些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具体承办和操作机构,规定职工无逾期欠款且一年内无3期(含)以上贷款逾期记录才能办理年对冲提取的实施细则,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不相违背。在实际操作中,当职工缴存及时、按月偿还、真实购房时,在提供相关资料后,都可以办理提取。因此请您在今后的还款期内切勿逾期,以免给您带来不发的麻烦。谢谢!业务每个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