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2010-05-11 00:00   来源:娄底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按照网站上公布的提取指南向新化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示了“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超过30%的首期付款凭证”,为什么新化公积金中心还要求我拿出契税发票,(契税款已经由开发商代收暂未开具发票)? 本文来自gjj123



中心回复:

您好!《湖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购买一手房的,应提供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契税完税凭证或提供房屋产权证。”并“通过房地产部门信息系统核实,必要时去现场核实。”根据娄底市实际,我们没有硬性要求提供契税完税发票。但目前,我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尚未完善,您可以在出示了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30%的首付款凭证后,要求管理部进行现场核实或提供交付首付款时的银行提款凭证。在管理部履行相关的核实手续后,如确属现房,可以给您办理提取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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