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2)

2009-09-25 09:45   来源:湘潭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四月份中心在该借款人所提供的活期存折上扣款500元,加挂帐500元,四月还款1000元。
五月份中心将在该借款人所提供的活期存折上扣款1000元。
以后月份扣款按此类推。
每次代扣后再存入的公积金将在下次代扣时扣划。
友情提示
*贷款拨付之日起至次月15日之前必须还贷;
*住房公积金支取:请在贷款拨付之前办理支取手续,贷款拨付后住房公积金存款只能用于归还贷款;
*因中心已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联网,如您还款不及时,将在征信系统中产生不良信用纪录;
*合同签署前请您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如对合同条款有疑问请咨询中心工作人员。
市中心咨询电话:58577211、58577216  湘乡市管理部电话:56793049
韶山市管理部电话:55684469         湘潭县管理部电话:57820860
中心网址:www.xtgj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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