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封存

2006-04-20 20:46   来源:湘潭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或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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