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已办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可以再取出配偶公积金用于装修吗

2010-10-16 22:58   来源:湘潭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
本人已于2010年购买一套住房(当时单身并提供了未婚证明),取出了公积金并办理了20年公积金贷款。目前本人计划2011年与女朋友结婚,新房装修资金不够,请问可以凭已购房的相关资料以及结婚证明,取出女方的公积金用于装修或办理公积金贷款用于装修吗?需要哪些资料呢?
感谢解答。

管理中心回复:   在中心贷款后夫妇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只能用归还贷款,不能提出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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