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离开湘潭在株洲工作,怎样才能提取公积金

2010-08-08 09:19   来源:湘潭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现在在株洲工作,原来的离职证明已遗失,我可以提供和现在单位签订的合同,以及株洲人事局收妥档案的证明,这样是否可以按离境提取公积金情况处理?或者我还需要提供其他资料?

管理中心回复:   如您现在在株洲已开户缴交住房公积金,您可提供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住房公积金缴交帐号将您在湘潭的住房公积金存款转入株洲的缴交帐户中;如您现在未缴交,则在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二年后,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及所在社区出具的二年内未重新再就业的证明来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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