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湖南 >>株洲 >>正文
答:凡在本市工作,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指单位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三资”企业中方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均应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独立发薪的单位。正式离退休职工、临时工、“三资”企业外方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