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将深圳的公积金合并计算

2010-09-12 09:03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2006年前在株洲有10年的公积金账户,我在2006年去深圳工作新公积金账户,同时在株洲自己补交了一年公积金,2009年回株洲另一单位工作,由株洲的原账号重新缴纳,但中间断了1年公积金没交,这样就影响交纳比例,是否可以将深圳的公积金合并计算?

管理中心回复: 不能合并计算,对于你中间有一年没有在株洲缴存,对你的缴纳比例有影响,请你和单位联系怎么将此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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