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不知符合条件不

2010-07-26 15:00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本人2007年在株洲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办理了商业按揭贷款,2009年已提前将贷款全部还清,2008年11月份交房,2009年9月房产证办理出来,现在想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不知符合条件不(其他个人条件都符合)?

管理中心回复: 具体情况请带相关资料来中心委贷科咨询。购房合同和购房契税发票在3年内有效,房产证办证时间在1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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