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款

2010-08-13 00:00   来源:淮安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在楚州区买了一套商品房,总价值五十五万,想用住房公积金货款,但我从09年1月才缴纳住房公积金,问我最大限度能货款多少?

管理中心回复: 贷款额度不得高于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0倍,不得高于购买自住住房应付房价款的70%,不得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额度;主城区为40万元,县区为30万元。借款人及其配偶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单身或未婚)或一方缓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在地最高额度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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