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人和配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0倍。
2、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应付房价款的70%;不得高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造价的60%。
3、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额度。市直(含清河区、清浦区、开发区)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县(区)不得超过30万元。<br>
借款人及其配偶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单身或未婚)或一方缓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在地最高额度的50%。累计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在地最高限额。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