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操作(2)

2009-08-04 00:00   来源:扬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四)如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提供的证明材料属实完整并符合相关规定,分中心(管理部)研究决定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报送市中心办公室。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分中心(管理部)负责退回申请并督促单位正常缴纳;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分中心(管理部)应要求申请单位予以补齐或重新提供相关材料。 gjj123.com

(五)市中心办公室按照中心领导批示,将单位申请材料转市中心业务处办理。业务处受理后,在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中心稽核处,分别对各分中心(管理部)报送的单位申请材料进行政策、程序和生产经营、效益情况的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后报市中心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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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根据市中心分管领导的意见,适时将单位申请提交市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研究。 gjj123.com

(七)根据市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的决定,业务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交办公室。 gjj123

(八)分中心(管理部)要做好申请办理情况登记和与申请单位的协调联系、政策解释工作,并在单位申请期限结束后负责督促单位恢复正常缴存和补缴缓缴。 本文来自gjj123

四、提交材料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一)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gjj123好,好gjj123

     (一式四份); gjj123

   (二)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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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以前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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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以前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截止日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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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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