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07年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公报
(经2008年2月2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国务院第350号令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将本市2007年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报如下:
一、 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200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显著增加。全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2,495万元,比上年增长47.8%,占历年累计归集总量的32.62%。
截至2007年12月底止(下同),全市有3019个单位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额达160,945万元。
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数为149565人。按市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末的在岗职工285831人计算,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为52.33%,比去年同期(51.9%)增加了0.43个百分点。历年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余额118,654万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计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当年归集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均免收个人利息所得税。公积金的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底,职工离退休、购、建住房、职工调离本市转移、偿还购房贷款、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3年等情况共支取公积金合计16,981万元。历年累计支取住房公积金42,291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1、本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发放政策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55,982万元。
2、全年收回贷款本息10,245万元,总贷款余额为112,284万元;
3、本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逾期还款率和呆坏账率均为零,资产优质率保持在100%。
4、本年未购买国债;期末国债余额为零;
5、本年末银行存款余额8244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情况
1、全年公积金业务收入4191万元。
2、全年公积金业务支出2266万元。
3、全年公积金增值收益1925万元。
说明:按照国务院第350号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本公报的上述财务数据经乐山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众信会师审字【2008】第26号)审计确认。
五、其它
200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全市的廉租住房建设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提供了385万元资金,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今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催缴工作,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使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深入和完善。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工资性质,
每个单位均有义务为职工按比例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足额享受住房公积金;
是法律赋予每个职工的权利。
积极参加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房贷款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