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3日放贷,请问我今年11月份可以取公积金还贷

2010-11-01 22:05   来源:乐山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的房贷去年10月23日放贷,请问我今年11月份可以取公积金还贷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今年10月份就可以取了。从2010年1月1日起,凡是偿还住房贷款(商贷、公积金贷款)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的职工,都以贷款发放月为对应的支取月,在当月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如:贷款发放时间是2009年9月的,次年的支取时间就为2010年9月。请已开始还贷的职工认真核实自己的贷款发放月(可打电话2415160、2415161查询),按时到中心办理手续,不能提前或延后办理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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