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职工及配偶和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符合医保部门规定的重大疾病证明(病情诊断书)、医疗治疗费用发票、职工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社区...
问:纳入低保的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携带职工本人身份证、当年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金领取证》、《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向中心申请提...
问:提前还贷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吗?如何使用? 答:可以使用。除了需携带购房合同、住房贷(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银行打印的当期已还贷明细。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问:按揭了一套住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吗? 答:按照政策规定,职工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购房合同、住房贷(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银行打印的当期已还贷明细、单位初审出具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向...
问:购买二手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支付原房主房款吗?应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 答:购买二手房,职工需先用自有资金支付房款,待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后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之日一年以内持本人身份证(提取配偶方需结婚证)、房屋契税完税发票、房屋交易过户手续费...
问:单位集资建房,职工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 答: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统一办理,单位经办人持职工持单位介绍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提取配偶方需结婚证)、经办人身份证、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填制盖...
问:购买商品房,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需在商品房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并进行备案登记后一年以内,持本人身份证(提取配偶方需结婚证)、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单位初审出具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及人储蓄账...
问: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提取? 答:凡符合使用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应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职工的购房情况进行初审后,为职工出具加盖了单位印鉴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表13),职工持《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身份证明及相关...
问:职工因住房消费原因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额怎样确定? 答:一、职工购买商品房 ,提取金额受以下两项限制: (1)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2)不超过购买商品房已支付的房款。(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
问: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并能按规定提供相关提取证明材料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应持规定材料到中心办理支取审核。...
1、期房按揭贷款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购房人,在...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及咨询电话 序号 网 点 咨询电话 地 址 ...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并继续缴存,具有完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的作用,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和提高居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江阳区管理部:管理部部长:杨庆敏 办公室电话: 3116825 办公室地点:泸州市江阳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