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理启封业务 (一)操作规定 1、职工与单位临时中止劳动关系后恢复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在发放职工工资当月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手续。 2、原个人账户封存的职工启封时缴存基数为启封当月职工本人工资总额。 3、启封业务按单位申请,直接到缴...
单位办理封存业务 (一)操作规定 1、职工与单位临时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调动新单位,账户待转移的;职工离退休,手续办理过程中住房公积金待支取的,单位应在停发职工工资当月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2、封存业务根据...
单位办理职工个人客户号合并业务 (一)操作规定 1、个人客户号合并是指同一职工在不同缴存单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客户号,为保证职工缴存信息的连续性及中心数据库的数据准确性,需将个人客户号合并为一个客户号的行为。 2、同一缴存关系不同客户号的...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 (一)操作规定 1、住房公积金转移包括内部转移和外部转移两种业务类型。内部转移是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发生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的单位之间的转移,且职工个人客户号一致。外部转移是指职工调入的新单位在成都公积金...
单位办理注销缴存登记 (一)操作规定 1、在成都市辖区范围内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在发生单位合并、分立、注销(撤销)、破产、解散或改制等情况时,应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 2、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到成都公积...
单位办理职工个人信息变更 (一)操作规定 职工个人信息变更是指由于单位为职工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时身份信息申报有误或申报后职工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或登记错误时,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应及时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单位办理变更缴存登记 (一)操作规定 1、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在发生单位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等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手续; 2、单位应在住房公积...
住房消费类提取 (一)提取范围 ①购买自住住房的,包括: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单位房改存量房,单位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等; ②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③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 (二)提取申请时间及提取额度 提取申请时间规定: ①购买...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一)提取范围 ①职工离退休; 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③出国定居; ④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⑤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⑥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属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重大疾病...
问:在职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可以间断?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中止和中断。...
1、期房按揭贷款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购房人,在...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及咨询电话 序号 网 点 咨询电话 地 址 ...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并继续缴存,具有完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的作用,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和提高居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江阳区管理部:管理部部长:杨庆敏 办公室电话: 3116825 办公室地点:泸州市江阳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