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财政大楼六层三号 ) ① 单位经办人持归集科审核无误的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户表(表一)、职工缴交基数表(表二)到财会科。 ② 财会科经办人员审核后,在微机中建立单位帐户、职工明细帐户,并打印单位职工缴存明细表,经双方核对无误,并予以确认。 ③ 单位开...
( 市财政大楼六层三号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结息年度为上年的7月1日至本年的6月30日,每年的6月30日为结息日。 ① 每年6月30日业务完毕后,财会科进行帐务核对,在核对无误的基础上进行结息。 ② 财会科打印单位职工结息明细帐...
一、缴存职工变更业务流程 单位经办人只对缴存职工人进行变更(含新增、封存、启封)时,按下列流程办理业务,若与缴存一并进行,可直接进入缴交流程。 ① 单位经办人根据职工变化情况(新增、封存、启封)详细填列“变更清册”(表六)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
( 市财政大楼六层三号 ) 基数审核为每年六月,从七月开始以新基数缴交职工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人员在50人以上的(含50人),经办人在缴交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后,到市中心财会科拷贝本单位职工明细。 ① 单位经办人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情况正确填报表一、表二,...
( 市财政大楼六层三号 ) 本流程只涉市中心和贷款受托银行的工作,仅供职工贷款时参考。 ① 市中心贷款科将审核无误的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委托发放通知送交财会科。 ② 财会科审核无误后,及时调度资金入委托银行贷款准备金帐户。 ③ 委托银行凭与贷款职工签订的...
( 市财政大楼六层三号 ) ① 单位经办人员根据补缴职工情况详细填列“补缴清册”(表七)一式三份、汇缴书(表五)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 单位经办人根据①中表五金额开具转帐支票(或现金)送开户银行办理有关缴交手续。 ③ 开户银行按期将缴交单位相关票...
1、期房按揭贷款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购房人,在...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及咨询电话 序号 网 点 咨询电话 地 址 ...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并继续缴存,具有完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的作用,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和提高居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江阳区管理部:管理部部长:杨庆敏 办公室电话: 3116825 办公室地点:泸州市江阳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