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异地工作公积金如何提取

2010-03-30 12:31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于2007年5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离开天津到外地工作,并在外地新单位继续交存公积金。现在想把在天津时期账户的公积金提出来,不知道需要哪些资料?另外能否委托其他朋友代为办理?如果可以委托办理,又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异地转出提取要件 1.职工身份证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3.职工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两份(集中封存户职工《提取申请书》由分中心或管理部开具); 4.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1)代办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2)职工《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有委托人签字)一份。(3)为集中封存户职工代办提取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或户口簿及一份复印件。 5.异地转出资料 职工异地转出的,应提供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或者开户证明(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或者开户证明上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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