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布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组合贷款受到影响

2010-05-29 00:43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昨日,天津市有关部门公开了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其中规定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所购住房价款时,可同时向贷款银行申请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按新政策执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的额度由贷款银行自行确定。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记者调查了本市五大银行,了解到银行已经收到了最新的公积金政策通知,不过各家银行对组合贷款中的按揭政策有所不同。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记者调查了解到,本市五大银行对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完全一致: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只是对首套房和第三套房政策有所差异。工行和中行表示该行目前已经很少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按揭贷款。建行针对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房贷款仍有优惠,部分客户可以首付两成、利率7折,但对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的客户要求首付款为52%、利率上浮15%。农行表示仍能发放第三套房住房贷款,根据购房人资信情况,大幅上调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交行表示,如果市民能证明自己购买第三套房是为了给父母住或由于调动工作等原因需要买房自住,也可以办理,首付款为六成,利率上浮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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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业内人士介绍,天津市银行对“二套房”的判定标准仍以贷款记录为准,银行可以在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中查询到家庭贷款购买住房的记录。如果市民购买首套房时是全款支付,再贷款买房还可算“首套”。但如果市民在婚前曾贷款购买一套住房,婚后另一方要贷款买房,就要算作“二套”。(记者刘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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