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及配偶都办理委托提取业务,请问委托提取顺序?

2010-03-04 12:54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借款人及配偶都办理委托提取业务,请问委托提取以下款项顺序是什么?借款人按月住房补贴,配偶补充住房公积金,配偶按月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职工(及配偶)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系统按以下顺序计算可提取额度:职工按月住房补贴、职工补充公积金、配偶按月住房补贴、配偶补充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配偶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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