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余额的提取方法.

2010-03-03 13:39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请问我是在天津银行进行的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帐号中的余额如何才能提取?能不能不用先垫付直接提取呢?能利用交房首付款取公积金账号中的余额?能否进行公积金帐号金额委托还贷款.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无法提取首付,可以办理委托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委托提取政策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在其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后,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并划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应在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同时或贷款办理完毕后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委托提取业务。委托提取必须由职工本人到场办理,不得授权他人代办。 委托提取不适用于职工提前还款、担保公司代偿、强制执行还款。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提取操作参照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操作规程执行。 职工(及配偶)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系统按以下顺序计算可提取额度:职工按月住房补贴、职工补充公积金、配偶按月住房补贴、配偶补充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配偶住房公积金。 偿还公积金贷款委托提取要件 一、申请 (一)贷时委托提取 贷款时办理委托提取的,只需提供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后委托提取 1.《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可到贷款银行当时填写); 2.最近一期贷款还款凭证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借据)》、组合贷款中按揭贷款借据及复印件两份; 3.借款人身份资料:(1)借款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两份;(2)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龙卡,贷款银行审核后退借款人; 4.申请同时委托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以下配偶身份资料:(1)配偶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两份;(2)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可提供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贷款银行审核后退借款人;(3)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两份。 委托提取业务必须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不能代办。 二、变更 (一)自动变更协议 发生以下行为,《委提协议书》自动变更。 1.贷款账号变更 2.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3.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号变更 4.2007年5月1日之前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无自动变更业务,借款人需到贷款银行重新签订委托提取协议 (1)原《委提协议书》一份 (2)重新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所需的其他要件同首次申请贷后委托提取要件 (二)申请变更协议 1.减少配偶提取登记 借款人与配偶同时办理委托提取登记后,配偶自愿不再委托提取本人住房资金的,可申请办理减少配偶登记业务。办理减少配偶登记业务时,配偶本人必须到场办理。(1)配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2)原《委提协议书》一份。 2.增加配偶提取登记 借款人办理委托提取登记后,配偶可申请办理增加配偶委托提取登记业务。办理增加配偶委托提取登记业务时,配偶本人必须到场办理。(1)借款人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2)配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3)夫妻关系证明及两份复印件;(4)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贷款银行审核后退配偶;(5)原《委提协议书》一份。 三、终止 自动终止协议 借款人及配偶全部住房资金账户注销或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全部清偿的,《委提协议书》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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