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待注销或待转出的,单位应于汇缴前办理汇缴转封存。住房公积金汇缴转封存要件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转封存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两名及以上汇缴职工转封存的,还应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转封存申请书清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单位网上办理汇缴转封存的,只需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专网上填写上述表册信息。 1.原单位或职工持以下资料办理转移:(1)单位职工中一名转移或单位整体转移的,应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申请书》一式二份,有职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预留印鉴);(2)转移人数为两名及以上部分职工转移的,还应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申请书清册》一式二份,有职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转移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单位因整体迁移到其他区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不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应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