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查询及提取咨询

2010-03-02 14:55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07年落了我单位的天津市集体户并一直买的住房公积金,09年因辞职离开了天津,公积金也被集中封存了。现在户口还没能迁出。请问多长时间才能提取出来呀?是两年吗?假如到了那时候户口还没迁出会有什么影响吗?能叫同事代取吗?我离天津太远了。还有,我想网上查询自己个人公积金时要注册,验证信息里的个人帐号是指哪个呀?万分感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在本网站注册时,请输入对应信息:12位公积金卡号(龙卡上第二行号码)、身份证号码、单位帐号、个人帐号(您可以持卡到管理部打印查询单获得单位帐号和个人帐号,或者拨打96266查询,或者向贵单位会计咨询)、用户名(用户名不等于真实姓名)、密码、再次输入密码。集中封存需要满两年才能进行销户提取,集中封存提取要件 1.职工身份证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3.职工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两份(集中封存户职工《提取申请书》由分中心或管理部开具); 4.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1)代办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2)职工《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有委托人签字)一份;(3)集中封存职工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同户籍户口簿或夫妻关系证明及一份复印件; 5.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但未及时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还应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一份复印件。 集中封存户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应按照普通住房消费提取、非住房消费提取规定的提取原因提供相应的申请资料,但不要求职工提供《提取申请书》。 集中封存户职工应由本人亲自办理提取业务,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其配偶或同户籍亲属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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