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住房公积金龙卡发放政策 (一) 住房公积金龙卡发放范围为天津市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 自建设银行受理单位申请至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龙卡期间,管理部或分中心、建设银行暂停办理单位申请制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及销户提取业务。 (三) 单位已领取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职工原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自动作废。 (四) 首次发放住房公积金龙卡、新开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免收工本费。 (五) 住房公积金龙卡同时具有职工住房公积金卡号、帐号及银行储蓄卡号、帐号。 二、职工本人申请办理公积金龙卡: 1.职工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2.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