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儿共同异地买房 (追加上一条留言)

2010-02-25 10:34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的女儿在北京工作,户口也在北京,在北京缴纳公积金。我在天津工作,户口在天津,在天津缴纳公积金。现女儿想在北京购置商品房,但还款能力不足。请问可否在房产证上写我们二人的名字,然后每月提取我们二人的公积金还款呢?

管理中心回复: (追加上一条留言)异地购房公积金的提取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由于您不具备在北京工作或者北京户籍的条件,虽然您也是购房人之一但也不符合提取的政策。您可以拨打96266提供更多的具体信息进行更为准确的人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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