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按照退休提取公积金的政策需提供:1.职工身份证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职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身份资料:(1)监护人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2)人民法院、职工所在街道或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监护证明(监护证明加盖法院或街道或居委会或单位盖章)及一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3.职工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两份(集中封存户职工《提取申请书》由分中心或管理部开具); 4.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1)代办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2)职工《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有委托人签字);(3)为集中封存户职工代办提取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或户口簿及一份复印件。 5.职工离休或退休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及一份复印件: 离休职工,提供市委老干部局和中央各部委老干部局颁发的离休证; 退休职工,提供区县劳动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市、区、县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退职证;也可提供县处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退职证。 农业户口职工(男,60周岁;女,55周岁),提供职工农业户口簿。更多具体问题请拨打96266进行人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