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缩短年限的问题和提前提取的问题

2010-01-21 13:05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1、我是建设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公积金组合贷款,时间已超过一年,我想申请缩短还款年限,需要什么手续?因为看到武汉和上海都有可以缩短还款年限的业务办理,天津是否可以呢?如果不可以,为什么? 2、从2010年1月我准备现金提前还款,过几年以后我是否可以从公积金账户余额里把我提前还款的这部分金额提取出来?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 目前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尚不能缩短贷款年限,我们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和方案,下一步将推出提前部分还款缩短贷款年限的还款方式。 2.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购建修房,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公积金贷款结清前,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不能办理其他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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