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如果您的旧单位应经注销,请首先到原单位所在区域内的工商局打印户卡后,携带户卡、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就失业证、参保证明到所在单位缴存分中心或管理部协商解决此事。2、目前开发区的住房公积金尚未纳入全市统一管理,如您单位是在开发区农行缴存公积金,可咨询当地开发区社保中心。市内单位需要为您重新开立公积金账户。若可以转入: 1.原单位或职工持以下资料办理转移:(1)单位职工中一名转移或单位整体转移的,应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申请书》一式二份,有职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预留印鉴);(2)转移人数为两名及以上部分职工转移的,还应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申请书清册》一式二份,有职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转移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单位因整体迁移到其他区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不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应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