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离职员工,外地)

2010-01-12 13:30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于09年2月入职天津一外资企业并在3月由公司在天津给办理了公积金开户和缴费,由于经济危机影响,外方决定撤资,工厂也将在2010年2月关闭,而我们所有员工将于1月底离开工厂。但现在的情况是,我原籍青岛,将回老家发展,我个人的龙卡至今都未办下来,公司人事部门多次催办,都没有明确答复。我想知道,我的卡何时能下来?如果在公司关门前不能办下来,我们将如何提取公积金呢?非常感谢!!特急求助!!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公积金卡是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有效凭证您需要向单位索取。单位负责人应向发卡银行咨询催办。您在领取到公积金卡后,可以按照外省市职工离开本市进行销户提取: 1.职工身份证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审核职工身份证签发部门为外省市公安部门); 2.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3.职工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两份(集中封存户职工《提取申请书》由分中心或管理部开具); 4.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1)代办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2)职工《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有委托人签字)一份;(3)为集中封存户职工代办提取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或户口簿及一份复印件。 5.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一份复印件。如果您的单位是在开发区农行缴纳,那您需要找开发区社保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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