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 是否应该给我缴存公积金

2009-12-09 16:12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本人是天津户口,我的公司是深圳的一家公司,公司是常驻天津,请问公司是否应该给我缴存公积金,以及如何缴存?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2002]26号)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在职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保障性、和互助性,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在职职工应履行的义务,单位应为与其建立和形成劳工关系的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及复印件二份; 3.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二份;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提供上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二份、隶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单位为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从属单位统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各从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住房公积金个缴新开户要件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新开户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新开户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办理网上缴存的,只需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专网上填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新开户登记表》。 如您有更多具体问题,欢迎您拨打96266进行更为准确的人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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