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组合贷款还清,房屋卖掉后,名下无房。再使用建行组合,首付

2009-12-08 15:04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的解答。如果在征信报告一切都正常的情况下。我查过我的征信,都显示正常。根据组合贷款最新政策:借款人或配偶《个人信用报告》贷款明细信息表中有个人住房贷款,但贷款银行根据家庭住房总面积计算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市上年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目前执行28.53平方米的标准),且所购住房面积低于144(含)平方米的,可视同首套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自营性贷款额度之和不高于住房价款的80%; 我之前用组合贷款(建行)买过一套房子,刚刚卖掉,贷款也已还清。现在名下无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8平方米)。如果我现在买房,再使用建行的组合贷款,首付需要几成呢?多谢解答~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征信正常并没有说明您的住房买卖状况及住房状况,您提供的信息有限我们无法为您做出判断,由于您使用的是组合贷款含有商业部分,您需要到贷款银行请银行为您核定,并最终以银行的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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