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存公积金如何提取

2009-12-01 21:34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于07年3月在原单位离职,后又找到新单位,由于新单位是油田,公积金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转入,新单位给我新办理了一张公积金卡,原单位把我的公积金集中封存了,现已经将近三年,我想提取原单位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请问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可能无法顺利的联系到原单位会计科的人了,怎么办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您可以销户提取原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余额:1.职工身份证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3.职工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两份(集中封存户职工《提取申请书》由分中心或管理部开具); 4.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1)代办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2)职工《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有委托人签字)一份;(3)集中封存职工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同户籍户口簿或夫妻关系证明及一份复印件; 5.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但未及时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还应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一份复印件。 集中封存户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应按照普通住房消费提取、非住房消费提取规定的提取原因提供相应的申请资料,但不要求职工提供《提取申请书》。 集中封存户职工应由本人亲自办理提取业务,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其配偶或同户籍亲属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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