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口,在外地购房,房产证已经办好在银行抵押,因为是按揭,

2009-11-24 14:56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是天津户口,公司在塘沽,已婚,配偶是外地户口。因公司需要在外地工作,今年在外地买了套自住用房,房产证已经办好。但因为是按揭贷款,银行不把原件给我借用,只提供加盖银行章的复印件。如果按照相关规定我不知道能否提取公积金,如果要提取还需要哪些材料。谢谢了!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 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且具有所购住房座落城市户籍或在所购住房座落城市工作的,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建修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建修房的首付款。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分别购建修房,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公积金贷款结清前,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不能办理其他提取业务。公积金贷款逾期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不能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业务。所需提供的购房提取申请资料:购房合同或协议;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职工提供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中明确注明使用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但未明确注明购房首付款金额的,还应提供《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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