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贷利息

2009-11-23 20:53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今年公积金贷款买了套房,办理贷款时的利率是3.87%,贷20年,请问以后的每月还款额中的利息是一直按3.87%进行计算么?还是会根据央行利率变化?利率一年变化几次,又该如何计算?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一)正常利率调整 1.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不随银行存、贷利率调整而调整。 2.一年以上的贷款(1)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照合同约定期限相应的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2)调整时,还款日为1月1日的,上年12月的应还本息按调整前利率计算;还款日为1月1日以后的,1月份的月还款额不变,月应还利息按不同利率分段计息,计算公式为: A.当期应还利息=贷款余额×日利率(调整前)×上一还款日至12月31日的天数+贷款余额×日利率(调整后)×1月1日至本月还款日前一日的天数; B.应还本金=月还款额-调整后的月应还利息 (3)1月份还款日后,应按照剩余贷款本金、剩余期限和调整后合同约定期限的同档次利率重新核算以后的月还款额。 A.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月还款额调整为:调整后月还款额=[未偿还贷款余额×月利率×(1+月利率)剩余还款期数]÷[(1+月利率)剩余还款期数-1] B.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月应还本金不变,月应还利息按贷款余额和调整后的合同约定期限对应的同档次利率计算。 (二)罚息利率调整:逾期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遇罚息利率调整时,按调整日前后分段计息。 罚息=逾期本息×罚息利率(调整前)×逾期起始日至罚息利率调整日前一日的天数+逾期本息×罚息利率(调整后)×罚息利率调整日至逾期贷款结清日前一日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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