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如果您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应办理委托提取手续,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在其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后,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并划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应在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同时或贷款办理完毕后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委托提取业务。委托提取必须由职工本人到场办理,不得授权他人代办。 委托提取不适用于职工提前还款、担保公司代偿、强制执行还款。同时建议您拨打96266提供更为详细的信息进行人工咨询,以免为您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造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