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一)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新就业单位、职工未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但单位已获准终止,职工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或职工应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账户。 转入集中封存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仍属职工个人所有,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息。 1.职工本人办理转入集中封存: (1)单位开具的《转移申请书》一式二份,有职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集中封存满两年您可以进行销户提取。同时如果您之后在本市找到新的工作可以将公积金账户转出到新的单位并正常使用。 1.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2.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接收单位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申请书》(加盖接收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