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封存后又想使用怎么办?

2009-10-28 11:47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是本市户口,现在工作在本市,单位给我缴纳了公积金,已经有一年多了。假如我现在突然离开公司了,到外地去打工,那我的公积金怎么办?还有,如果我五年以后又回到本市工作,那我的公积金是否还能正常使用?谢谢!我本人30岁,本市常住户口。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一)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新就业单位、职工未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但单位已获准终止,职工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或职工应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账户。 转入集中封存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仍属职工个人所有,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息。 1.职工本人办理转入集中封存: (1)单位开具的《转移申请书》一式二份,有职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集中封存满两年您可以进行销户提取。同时如果您之后在本市找到新的工作可以将公积金账户转出到新的单位并正常使用。 1.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2.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接收单位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申请书》(加盖接收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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