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公积金贷款

2009-10-17 22:15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买了二手房,10月底要过户,可单位的公积金刚交到九月份,10月 我可以贷款?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贷款条件中(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3)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配偶也须无未还清公积金贷款; 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如您要在10月进行贷款,您的公积金至少要保证连续足额缴纳12个月以上,同时9月的公积金已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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