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贷款还款书!

2009-10-11 13:49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今日委托他人去打印贷款还款书,被告之按照最新规定:需本人持身份证明亲自前去,不可代为领取,即使持双方身份证明和授权证明也不接受;而且只能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办理。针对如此规定,在场的若干贷款人都义愤填膺,与营业部的工作人员辩理,并差点儿打起来!!!我想问一下:作为上班一族,我们何时去打取贷款还款书?制订如此的规定,难道说公积金管理部门的人可以在工作时间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去办理私事吗?现在都在提倡以人为本,方便民众,而贵单位制订规定的人却反其道而行之,故意难为贷款人!!!针对如此的规定,贵单位是否能提供其他的便民措施?请给予解释!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首先对您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打印还款凭证或者还款计划书都属于贷款银行的业务范畴,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关。为了方便广大的贷款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今年4月推出了十项服务新举措,其中包括:1,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可跨区县办理。单位可在市公积金中心所属的任一区县管理部办理汇缴缴存、汇缴个人补缴、汇缴转封存、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等业务。 职工个人可在市公积金中心所属的任一区县管理部办理购建修自有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支付经济租赁房房租、低保、家庭成员患大病等非销户提取业务。;2,职工个人周六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4月11日起,市公积金中心所属的全市各区县管理部营业时间在现有基础(周一至周五)上,增加周六一天受理职工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法定节假日除外)。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委托提取业务和余额还贷业务暂不办理。 如果您对贷款银行的服务有任何想法,可以拨打各贷款银行的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投诉或者提出建议。如您对公积金中心有任何建议,您也可以拨打96266进行联系,谢谢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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