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你好,向您咨询以下问题:我的公积金在北京,我妻子公积金在天津开发区。现想在天津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现得知,北京市允许我这种异地购房职工按月提取公积金还贷,请问: 1.在天津购房使用北京的公积金按月或按年还贷是否可行? 2.我们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不是仅基于我妻子的公积金缴存额度进行评估?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请您先确认您爱人的公积金是否在开发区的社保中心统一缴纳。目前开发区的住房公积金尚未纳入全市统一管理,如您单位是在开发区农行缴存公积金,要向当地开发区社保中心咨询。同时,由于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且提供信息不足,所以无法为您准确作答。建议您拨打96266进行人工咨询,或者到贷款银行进行咨询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