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

2009-10-07 23:08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用每月的公积金委托还贷怎吗办?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 一、申请 (一)贷时委托提取 贷款时办理委托提取的,只需提供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后委托提取 1.《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可到贷款银行当时填写); 2.最近一期贷款还款凭证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借据)》、组合贷款中按揭贷款借据及复印件两份; 3.借款人身份资料:(1)借款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两份;(2)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龙卡,贷款银行审核后退借款人; 4.申请同时委托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以下配偶身份资料:(1)配偶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两份;(2)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可提供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贷款银行审核后退借款人;(3)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两份。 委托提取业务必须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不能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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