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委提协议

2009-09-27 09:29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由于我的公积金账户办理了转移,公积金中心短信提醒我不能继续委提住房资金,让我到贷款行办理变更协议,请问办理此项业务个人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 二、变更 (一)自动变更协议 发生以下行为,《委提协议书》自动变更。 1.贷款账号变更 2.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3.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号变更 2007年5月1日之前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无自动变更业务,借款人需到贷款银行重新签订委托提取协议。 (二)申请变更协议 1.减少配偶提取登记 借款人与配偶同时办理委托提取登记后,配偶自愿不再委托提取本人住房资金的,可申请办理减少配偶登记业务。办理减少配偶登记业务时,配偶本人必须到场办理。(1)配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2)原《委提协议书》一份。 2.增加配偶提取登记 借款人办理委托提取登记后,配偶可申请办理增加配偶委托提取登记业务。办理增加配偶委托提取登记业务时,配偶本人必须到场办理。(1)借款人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2)配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3)夫妻关系证明及两份复印件;(4)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贷款银行审核后退配偶;(5)原《委提协议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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