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取公积金的额度

2009-09-22 17:10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的户口和单位都是天津的,住房公积金也在天津交,但是我们工作地在北京,因此在北京购房并取得房产证,购房日期2002年,现已还清贷款。请问我回天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额度和购房日期的限制吗?具体规定是什么?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且具有所购住房座落城市户籍或在所购住房座落城市工作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提取:职工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或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以下统称“购建修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建修房的费用。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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