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单位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的,应为职工办理缴存登记并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与单位原职工一并按汇缴(补缴)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即单位应为全部汇缴职工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缴至年月均一致。 2, (一)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新就业单位、职工未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但单位已获准终止,职工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或职工应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账户。 转入集中封存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仍属职工个人所有,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息。1.职工本人办理转入集中封存: (1)单位开具的《转移申请书》一式二份,有职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集中封存满两年以后可以进行提取。